一、车辆保险有哪些不赔
在车辆保险方面,除了必须缴纳的强制性交强险之外,还有诸如第三者责任险以及其他多种多样的附加险种可供选择。
然而,以下情况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1.发生在收费停车场内的车辆遗失或刮擦事故概不负责赔偿;
2.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验的汽车一旦出现交通意外或损失,同样不能获得相应保障;
3.若存在故意撞击他人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相关损失亦不在投保范畴之内;
4.尚未获取驾驶资格证书的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相关风险,皆无法得到保险理赔;
5.尚未办理上牌手续的新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失,同样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6.若未能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则可能导致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车辆保险有哪几种险种
关于车辆保险,其关键环节包括强制性责任保险以及商业化保险。接下来将详细解读,相关内容如下:
1、强制性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并强制购买的保险,其主要功能在于针对事故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第三方人员的伤亡情况,以及财产损失予以全面保障和赔偿。该保险的年度保费为每年950元人民币;
2、商业化保险:这部分则是由车主自行选择投保的险种,其中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囊括了诸如车身损失险、第三方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全车盗抢险、乘客责任险、自然火灾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等众多险种。每一个险种所对应的保费都有所差异,同时也会受到被投保金额的直接影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在机动车辆保险领域,除了强制性购买的交强险之外,还存在许多种类的附加险种可供选择。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下所列的几种情形均不在承保范围之内:首先,发生於有偿设立的停车场所中的车辆遗失或遭受划痕损害;其次,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验的车辆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再次,蓄意碰撞他人车辆的行为;此外,无驾驶证人员驾驶机动车的情况;最后,新车尚未取得正式车牌照期间的行驶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失以及因未能及时报告事故情况而导致的额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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