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顺风车发生事故保险赔不赔
关于顺风车的保险问题,是否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具体取决于如下两种不同情况:
首先,若该顺风车在购买保险业务前已经如实登记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的车辆,且已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与保险公司进行事前通知,则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保险条款进行适度调整并按照营运车辆标准进行相应的保险承保作业;反之,若是购买保险业务之初并没有向保险公司全面呈现真实情况,或者是在购买保险业务之后才将其登记为运营车辆以实现盈利,那么在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可能会将此类行为视为非法营运,从而导致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保险公司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受伤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
其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再次,门诊病历本;此外,还需提供医院住院病历;
最后,医疗费用发票、后续医疗费用证明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发票等等。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顺风车发生意外保险会理赔吗
倘若顺风车因意外发生交通事故,且属于无偿搭载的性质时,保险将会予以理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并导致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对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实行强制保险的责任范畴内进行合理的补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顺风车的保险赔付问题,其实际结果将主要依据该车辆是否进行了如实的登记以及上报给保险公司的相关事项而定。如果说驾驶员确实按照规定,如实向保险公司申报了车辆的营运性质,并且得到批准,那么当发生风险事件时,保险公司将会以营运型车辆的最高安全标准来对待该车辆的赔付;反之,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未得到合法手续或者存在任何隐瞒行为,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会以此为理由,视其为非法运营,从而拒绝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在处理此类理赔案件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受伤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户口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门诊以及住院期间的病历记录、医疗费用的发票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发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