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在此期间内有任何违反相关规则或出现重大情节的行为,仍具有被移送进监或再次执行逮捕的可能性。原因在于,取保候审关系到对当事人的一种强制约束手段,而非意味着其可以逃避刑事责任的追究。关于是否进行逮捕的决策,往往会根据案件发展状况的变化以及法律规定的具体条件来做出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逮捕,应当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取保候审中又涉案怎么办
当被取保候审者并未违反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应遵循的法律义务时,倘若在此期间内涉嫌再度触犯法律而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那么执行机关便有权暂时扣留其保证金,直至待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并正式生效之后,再根据判决结果来决定是否予以没收。
然而,对于那些故意再次犯罪的被取保候审者,执行机关则必须没收其保证金;而对于那些因过失而再次犯罪或并不构成犯罪的被取保候审者,执行机关则应该将其保证金如数退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期间,倘若犯罪嫌疑人违反相关规定或者涉及到重大罪行,仍然有可能面临逮捕的风险。这是为了确保对当事人施行强制性约束,而非作为规避刑事责任的手段。是否实施逮捕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因此,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并不能够得到绝对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