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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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取保候审需提交以下材料:1.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明理由;2.被取保人身份证明;3.担保人身份证明及财产证明;4.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5.律师代理需提供执业证书和委托书。所有材料应真实完整,符合法律要求。
取保候审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一、取保候审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初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申请人应向相关司法部门递交如下所需资料:

1.一份详尽解释申请理由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2.载明被取保人员身份信息的证明文件,比如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籍簿影印件;

3.能够证明担保人具备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身份证明以及财产状况证明;

4.对涉及案件事实与具体情节进行详细阐述,包括可能涉及到的犯罪指控及相关证据

5.若由律师代为办理,则需同时提交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委托代理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需要些什么手续

办理解除羁押措施候审事宜所需遵循的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完整地填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再次,收到申请之后,相关司法工作人员有责任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判断,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策。若未能获批,则需立即向申请人告知原因;

最后,如果司法机关批准了取保候审请求,那么他们将要求被取保候审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同时也会告知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将依法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的相关事宜,我司须向贵方提交如下材料:首先,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详细阐明相关理由;其次,为被取保人员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再次,担保人身份证明以及其财产状况证明;第四,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其相关证据材料;最后,若由律师代理申请,则需提供律师的执业证书以及正式的委托授权书。请注意,以上所述各项材料均需保证真实、全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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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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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要递交材料吗
确实如此,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诸多相关资料。其内容通常涵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若存在保证人,还需提供保证人的信息、对犯罪行为的详细说明以及可能影响量刑的各种情节等等。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将会依据上述这些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以确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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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申请再审怎么递交补充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请再审如何递交补充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④具体的再审请求;
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权申请再审的主体,只能是案件当事人。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或者上诉人、被上诉人,有请求权
第三人及判决其承担实体义务的无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亦有权代当事人申请再审。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只能是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对于没有生效的裁判,可以提起上诉,但不得申请再审。

三,申请再审应当具备法定的事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一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是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五是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四,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提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可受理再审申请的是原审及原审的上一级人民,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提出申请,有义务接受。

五,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在裁判发生效力后两年内提起。

六,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原审的名称、案由及案件编号,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申请再审的具体诉讼请求以及申请再审的事实、理由和法律根据。同时,当事人提交申请书,必须附上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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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后怎样向法院递交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再审如何向递交 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提交。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 第五条的规定,应当向做出原判决、裁定、调解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按《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因此,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 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是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的规定,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因此,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有当事人及案外人。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情形,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的规定,“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限,除了上述条款规定外,还不应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期限即六个月,因此,案外人申请再审,应为“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该怎么递交补充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再审如何递交补充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④具体的再审请求;
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权申请再审的主体,只能是案件当事人。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或者上诉人、被上诉人,有请求权
第三人及判决其承担实体义务的无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亦有权代当事人申请再审。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只能是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对于没有生效的裁判,可以提起上诉,但不得申请再审。

三,申请再审应当具备法定的事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一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是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五是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四,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提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可受理再审申请的是原审及原审的上一级人民,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提出申请,有义务接受。

五,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在裁判发生效力后两年内提起。

六,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原审的名称、案由及案件编号,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申请再审的具体诉讼请求以及申请再审的事实、理由和法律根据。同时,当事人提交申请书,必须附上原审人民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副本。
再审需要向法官递交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再审如何向递交 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提交。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 第五条的规定,应当向做出原判决、裁定、调解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按《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因此,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 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是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的规定,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因此,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有当事人及案外人。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情形,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的规定,“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限,除了上述条款规定外,还不应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期限即六个月,因此,案外人申请再审,应为“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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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什么时候递交材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通常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可提交申请。逮捕后,嫌疑人一般几天内可申请,但具体时间需视案情和办案进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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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应该如何递交补充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申请再审应该如何递交补充材料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再审如何递交补充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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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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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权申请再审的主体,只能是案件当事人。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或者上诉人、被上诉人,有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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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只能是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对于没有生效的裁判,可以提起上诉,但不得申请再审。

三,申请再审应当具备法定的事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一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是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五是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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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④具体的再审请求;
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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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权申请再审的主体,只能是案件当事人。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或者上诉人、被上诉人,有请求权
第三人及判决其承担实体义务的无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亦有权代当事人申请再审。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只能是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对于没有生效的裁判,可以提起上诉,但不得申请再审。

三,申请再审应当具备法定的事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一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是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五是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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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后,法院会不会向法院递交再审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再审如何向递交 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提交。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 第五条的规定,应当向做出原判决、裁定、调解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按《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因此,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 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是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的规定,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因此,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有当事人及案外人。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情形,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的规定,“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限,除了上述条款规定外,还不应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期限即六个月,因此,案外人申请再审,应为“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取保候审材料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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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什么时候递交材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通常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可提交申请。逮捕后,嫌疑人一般三天内可申请取保候审,但具体时间需视案情和办案进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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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材料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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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取保候审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材料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再审后,法院要求递交再审材料,怎样才能通过?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再审如何向递交 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提交。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 第五条的规定,应当向做出原判决、裁定、调解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按《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因此,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 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是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的规定,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因此,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有当事人及案外人。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情形,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的规定,“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限,除了上述条款规定外,还不应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期限即六个月,因此,案外人申请再审,应为“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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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被叫递交材料是什么
在保留申请期限内需向法院及公检法机构提交的资料中,通常包括相关案件的证明文件(此类文件对案情的进展至关重要)、身份证明文件、固定住所的证明文件以及职业证明文件等。这些材料的提供,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术语)能切实遵照保留申请制度中的规定进行,例如随时应讯、不得擅自离境(变更居住地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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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材料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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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儿要去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当地的行政复议,别人告诉他带一些材料,行政复议需要递交材料哪些?
[律师回复] 应当提供原件,如果提供原件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并经复议机关进行核对
  申请行政复议请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一、公民个人提出申请的,须提交: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两份原件); 参考格式
  
(二)行政机关所作决定(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五)亲属申请复议的,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单位提出申请的,须提交: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两份原件);参考格式
  
(二)行政机关所作决定(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营业执照或成立批复(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五)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八)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九)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注: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办法,没有开庭质证的程序,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争议,我办在签收申请材料时,对提交复印件的须核对原件,请予理解。)
  你的问题解决办法,可以到原机关索取生效的规范法律文件或者不复议,直接行政诉讼解决
再审后法院递交的诉讼材料怎么处理啊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再审如何向递交 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提交。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 第五条的规定,应当向做出原判决、裁定、调解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按《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因此,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 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是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的规定,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因此,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有当事人及案外人。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情形,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的规定,“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限,除了上述条款规定外,还不应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期限即六个月,因此,案外人申请再审,应为“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取保候审书面材料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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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如何递交取保候审申请材料
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律师可向司法机构递交取保候审书面申请,附有效身份证明。司法机构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提出保证人填写保证书或缴纳保证金,经严格审查后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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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申请材料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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