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十级伤残赔付包含哪些费用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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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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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涉及交通事故导致的十级伤残赔偿,主要涵盖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辅具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损失及后续治疗费用等。具体金额需双方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实公正裁决。
车祸十级伤残赔付包含哪些费用

一、车祸十级伤残赔付包含哪些费用

在涉及交通事故所导致的十级伤残赔偿事宜上,其核心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治疗费用,以及必然发生的相关治疗开销;

第二,残疾赔偿金额的计算,以及相应的残疾辅具配备费用,同时还包括需要考虑到的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支出问题;

第三,对于受害方精神层面的伤害所给予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四,因伤势影响导致无法正常工作引发的误工损失;

第五,由于康复治疗等相关后续处理所必须支付的额外开支等诸多方面的费用。这些具体的赔偿金额将有赖于双方的深入协商达成共识,若协商未能达致预期,那么便可选择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加以解决,交由当地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实情作出公正的裁决和裁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车祸十级伤残赔偿怎么赔偿

在处理涉及交通事故的医疗费方面,我们需按照医疗机构所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各类收款凭证,辅以病历以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进行具体确认。

同时,因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中所确认的必然发生的费用也必须纳入赔偿范围之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为此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接下来是针对残疾赔偿的计算方式,这主要考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基准,乘以上述金额的10%再乘以20年的系数。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则需根據侵权方所犯错误的严重程度、侵权行为所带来的直接影响及其结果,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加以确定。

至于误工费,我们可以通过受害者的日工资乘以误工天数来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误工时间需要根据从受害者开始接受治疗起直至达到伤残状态的前一天为止的这段时间来确定。如果受害者拥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则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情况进行计算;而当受害者无法证明自身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状况时,便可以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与其相似或相邻行业中等年份职工的平均工资予以计算。关于护理费,我们可以通过每日护理费(即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相同级别劳务报酬)乘以需要护理的天数及护理人员数量来计算。同时,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我们将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进行核算;若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寻求雇佣护工服务,我们则会参考当地护工从事同类护理服务的劳务报酬标准进行计算。在一般情况下,只需安排一名护理人员即可,但是如果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对此有明确的建议,我们也可以参考他们的建议来确定护理人员的数量。

另外,护理期限应当计算到使受害者具备独立生活自理能力为止。若受害者因残疾原因导致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那么可以根据他/她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来估算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也只能设定为20年。

最后就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这些费用均依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以及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乘以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来加以计算。

此外,倘若被扶养人需要抚养,则需要考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乘以需要抚养的年数、被抚养人数量乘以10%这个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讨论因行车事故引发的致残十级伤者的补偿问题时,我们需要关注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患者的治疗费用;其次是向受害者支付的残疾赔偿金;再者就是辅助器具费用;此外,还应考虑到受害者家属的生活费用;以及对受害者身心健康造成的伤害所给予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最后,还包括受害者因事故而产生的误工损失和可能需要进行的后续治疗费用等等。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则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由法院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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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十级伤残赔付包含哪些费用
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的十级伤残等问题,赔偿项目包括:医疗开支、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劳务收入损失及后期治疗费用等。具体索赔金额可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由法官根据案情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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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级伤残的职业病情况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级伤残的职业病情况包含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下列37种情况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可以评定为伤残: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2)面部重度毁容;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4)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5)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6)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损;7)一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8)一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9)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10)截瘫肌力3级;11)偏瘫肌力3级;12)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13)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14)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15)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6)一侧肘上缺失(利侧);17)利手缺失,另一手功能不全;18)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不全;19)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功能不全者;20)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21)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22)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23)Ⅲ度房室传导阻滞;24)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改形术后;25)一侧胸改术后(切除6根肋骨以上);26)尘肺Ⅲ期;27)尘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28)尘肺Ⅰ、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29)放射性后,两叶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30)肝切除2/
3,并肝功能中度损害;31)粒细胞缺乏症;32)全胃切除;33)小肠切除3/
4,未施行逆蠕动吻合术;34)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35)双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36)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37)膀胱全切除。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含什么2020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含什么2020问题解答如下, 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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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十级伤残赔付包含哪些费用
涉及交通事故导致的十级伤残赔偿,主要涵盖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辅具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损失及后续治疗费用等。具体金额需双方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实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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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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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十级伤残赔付包含哪些费用
涉及交通事故导致的十级伤残赔偿,主要涵盖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辅具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损失及后续治疗费用等。具体金额需双方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实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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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包含了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注:2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
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
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注:2为平方.;
1
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
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
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
1
6.一眼矫正视力≤0,
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
1
7.双眼矫正视力≤0. 8 ;
1
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
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
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
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
3.晶状体部分脱位;
2
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
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
6.外伤性瞳孔放大,
2
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
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
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
1.嗅觉丧失;
3
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
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
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
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
6.鼻中隔穿孔;
3
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
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
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
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
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
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
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
5.卵巢修补术后;
4
6.输卵管修补术后;
4
7.乳腺修补术后;
4
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
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
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
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
3.一度牙酸蚀病;
5
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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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鉴定标准,车祸伤残鉴定三级怎么赔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车祸伤残鉴定为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含一般人身损害案件) 一、医药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 三、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四、交通费: 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实计算。 五、住宿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六、营养费 康复所必须的营养费用,应有医嘱或者鉴定结论支持。 七、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且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八、残疾赔偿金: (1)受害者不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20年 (2)已满60不到75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 (3)75岁以上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5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未满18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年×法定赔偿系数。 (2)被扶养人已满18岁未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法定赔偿系数。 (3)被扶养人已满60岁未满75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法定赔偿系数。 (4)被扶养人75岁以上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法定赔偿系数。 有多个抚养人的应扣除相应份额,有多少被抚养人的该费用总额应不超过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总额。 十、后续治疗费。 可以预见必将发生的费用,应有鉴定结论支持。 十 一、康复费。 身体恢复健康所必须的康复费用。 十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十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造成身体伤残的应支付该费用,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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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十级伤残赔付
首先,车祸十级伤残的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后期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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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费用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费用有哪些
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财产直接损失费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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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十级伤残赔付多少钱
车祸十级伤残赔付多少钱并没有具体数额,十级伤残是最轻的一个伤残等级,涉及的赔偿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伤残金等,其中伤残金的计算有固定公式,用当地职工人均年收入乘以百分之十再乘以二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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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包含哪些待遇
[律师回复]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2条。
(八)伤残补助金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包含什么待遇
[律师回复]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2条。
(八)伤残补助金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包含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包含有哪些
1、 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 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注意事项
1、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其是否受理。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人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
2、 基层人民受理债权人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案件,不受争议金额的限制。
3、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的,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
4、 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5、 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理。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债权人在讨债不成时,只知道,而不知道讨债还有一条捷径,即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
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向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既不主动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据此向申请强制执行。
与诉讼相比,运用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有以下优点:
(1)及时方便,催偿债务快,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的15日内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能力。
(2)程序上具有简易性,无须传唤债务人,无须开庭审理,也不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人民收到债权人的书面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可签发支付令。这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既省时又省力。
虽然申请支付令具有可以尽快实现债权等优点,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不予受理。申请支付令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银行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的或者过期的,且数额必须是确定的。
(3)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5)必须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提出申请。
(6)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以下内容:双方的基本情况;请求给付的数量及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其别是应提出能证明所请求债权存在的债权文书;申请的目的,即要表明请求依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的意愿。
(7)所请求的债权未超过法律保护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
经审查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即予以受理。在受理以后,经进一步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显合法的,就应在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即被申请人收到支付令后,在15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即申请人就可向申请强制执行。签发支付令后,如果找不到被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那么支付令即自行失效,督促程序终结。但是,支付令失效后,并不妨碍债权人行使诉讼权利,债权人可以通过向从而引起审判程序,以期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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