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件报警事宜,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事故发生后,无论何时报警皆无限制,但我们强烈建议您能够尽早采取行动,因为稍加延误便有可能对事件的调查产生不必要的影响,此外,交通管理局亦可能无法对此类报告进行处理。如果当事故发生时,当事人未能在相关道路上及时报警,那么在事发之后再向交通管理部门寻求协助处理,根据以上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有责任遵守上述规则,即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对案件进行记录,同时在收到请求之日起的三日内,需要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是多少
在公路交通事故中,造成伤员不幸离世的情况下,其所需支付的各项损失补偿费用应当涵盖抢救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实际费用,同时也需包括丧葬费用、对于受抚养人所必需的生活补助费用以及死者的死亡补偿金等内容。
另外,当受害人家属承受了过重的精神压力和折磨,需要得到相应经济上的补偿时,亦应在赔偿范围之内考虑添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一特殊项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于交通事故的报警事宜,我们强烈建议在意外发生之初尽快寻求警方协助,以尽可能减少对后续调查进程造成的不必要拖延。即便事发时未能立即报告,也可在事后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诉求援。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负责详细记录事故信息,并于三个工作日内裁定是否正式立案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