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执行:侵占罪执行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
在执行侵占罪案件过程中,需特别关注如下几个要点:首要的是,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害人通过自我起诉的方式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方能予以启动并受理此案。
其次,针对此类案件所提交的证据材料需要具备充足性,以实实在在地证明被告人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这一行为事实的存在。
再次,在整个执行过程当中,务必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流程。
最后,对于涉案的赃物,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予以返还给被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二、侵占罪是民事违法行为吗
1.必须明确指出,侵占罪毫无疑问地属于刑事犯罪范畴。
2.侵占罪,亦称为“非法占有罪”,它所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原本由他人代为保管、遗弃或掩埋的财产擅自据为己有,且涉及金额较大,拒绝归还原主的恶劣行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那些非法占有他人代为保管的财富,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即数额较大),又拒不退还的施害者来说,应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然而倘若涉案金额极其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处以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加判相应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