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调头过程中与逆向驶来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时,通常情况下逆向行驶的摩托车应承担主要责任。倘若机动车正在执行合法的调头操作且未有任何违规行为,那么此次交通事故的全责理所当然地落到逆向行驶的摩托车一方。
至于具体的责任衡量,我们可参照由警方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相关法规,掉头车辆有义务留意路面状况;而转弯、调头则需礼让直行车辆。如果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掉头车辆未能细致审视路况并随即完成掉头操作,那么,掉头车辆应当承担事故所有责任。若您的车辆拥有行车记录仪,可以提供相应的视频证据加以佐证;或者,也可等待警方出具正式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作出更准确的判定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于交通事故中,若被判定为负有全责方,则需承担起所有民事赔偿的法律义务。在此情况下,倘若车辆具备有效的交强险和具备赔付能力的商业三者险,则应首先由所投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其所核定的承保范围之内进行赔款支付,如仍存在剩余赔偿金额,则应由肇事方继续负责负担。具体如下:
(1)直接财产损失:此类损失详细列举了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损毁汽车、承载的货物和物品及其相关设施的损失,此外还涵盖了因受伤或死亡而无法进行原用途使用的牲畜;对于以上述情形中的直接财产损失,应当让侵权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2)间接财产损失:此种损失主要包含有车辆停运的成本开支以及车辆价值贬损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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