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院的孩子多少岁离开孤儿院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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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满18岁但智力正常的寄养或收留儿童,应主动配合福利机构向民政部门申请安置事项并迁出。对于严重弱智、生活不能自理的孤儿,国家将持续关注和扶持,他们仍可在孤儿院得到照应和庇护。
孤儿院的孩子多少岁离开孤儿院

一、孤儿院的孩子多少岁离开孤儿院

依据我国《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第三十条之明确表述,被寄养或收留于儿童福利机构,即已年满十八岁,但智力仍达至正常水平且具有实际独立生活能力的个体,他们应该在达到法定年龄之后,主动配合福利机构向各自所属的民政部门提交重组家庭、入学就读、求职、住房保障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安置事项的申请,同时也需主动完成迁移出福利院的相关手续。

对于已经年满十八岁,却具备严重弱智问题,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孤儿来说,国家对他们也将持续给予关注与扶持。相应地,他们依然能够在孤儿院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中继续得到照应和庇护。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儿童福利机构是指民政部门设立的,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儿童的机构。

二、孤儿院怎么领养孩子

收养程序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应该进行收养申请的提交工作。在整个过程中,收养方及孤儿院的相关负责人必须齐心合力地共同于收养方的户籍所在地区的公证机构内递交书面的或者口头的正式申请文件。

其次,是对申请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负责审理案件的公证员将通过审慎的询问以及到收养申请人单位进行抽样检查等各种途径,来检验并确认双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之真实性与合法性

除此之外,他们还需要认真核查收养当事人是否满足设定的各项前提条件(如年龄、婚姻状况等),是否为真正的自发意愿而选择收养孩子,是否存在不良动机,以及收养人本身的经济状况、身体健康状况等等关键因素。待所有审查环节完成以后,如果经过讨论得出的结论为收养资格合格者,那么公证处将会着手办理收养公证事宜。在此阶段,他们会生成相应公证书以证明该次收养行为的有效性及其法律地位。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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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低保满18岁还有吗
[律师回复] 对于孤儿低保满18岁还有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国家层面民政部等1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
(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城镇登记失业的适龄孤儿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和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积极扶持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农村孤儿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或引导和帮助其进城务工,劳动保障部门要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服务政策。
2、地方层面《青岛市成年孤儿安置意见实施细则》:
一、在寄养家庭中的成年孤儿,其家庭有收养意向的,应当书面申请,符合规定的,由市儿童福利院协助办理有关收养手续。?
二、在寄养家庭中不能生活的成年孤儿,可以按照青政办字〔〕36号文件要求继续在家庭中寄养,寄养家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终止寄养,市儿童福利院按规定办理再寄养或入社会福利院的有关手续。?
a、成年孤儿不愿意在家庭继续寄养的;?
、寄养家庭不愿意继续寄养成年孤儿的;?
c、寄养家庭无能力继续寄养的;d、寄养家庭虽愿意继续寄养但确有虐待孤儿行为的。?
三、继续上学(中专以上学校)的成年孤儿,由市儿童福利院继续负担其学习及生活费用,毕业后按照青政办字〔〕23号文件要求给予安排住房、就业,并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5000元。?
四、有劳动能力能自食其力走向社会的成年孤儿,由市儿童福利院按照青政办字〔〕23号文件要求给予安排住房、就业,并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5000元。?
五、有一定劳动能力但不能走向社会的成年孤儿,由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到福利机构中的工疗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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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院领孩子要多少钱
该举措虽非收费性质,但在执行中,民政部门承担运行和管理责任,形成了一种未明文规定但普遍接受的做法。目前,获得福利院孩子抚养权需支付3至5万元人民币作为“抚育费”,该费用参照国家收养中心对国外人士领养中国儿童的金额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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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能上户口。
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领养1名14周岁以下儿童,已办理领养手续的,可申报领养子女落户。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结婚证复印件、领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领养弃婴、儿童的还要提交《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根据《领养法》和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只要依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领养手续,领养关系成立后,有抚养关系的养父子关系视同亲生父子,国家公安部门有义务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也可以按照国家户籍管理制度规定,跟随父母的户籍迁移。领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领养而发生的关系。领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行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第七条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领养关系成立后,需要迁移户口并符合户籍管理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凭民政机关颁发的领养证书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怎么领养孩子,有什么手续收养关系当事人是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在登记之前,也应该做充分的准备。
首先,办理登记的双方应先到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的申请,这里的书面申请,除了提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以下文件,就是《收养法》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包括: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其次,收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文件、当事人是否适格进行审查,看是否材料齐全以及是否符合申请的条件。
最后,审查机关将会予以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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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该成年人士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精神状况正常。领养者需满35岁,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继父母领养继子女可豁免。无配偶男性领养女性需年龄差超40岁,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则不受此限。被领养者不能有亲戚,但孤儿或残疾儿童、继子女可豁免。领养者需具备抚养教育能力,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经济来源,但不适用于领养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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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在孤儿院的户口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能上户口。
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领养1名14周岁以下儿童,已办理领养手续的,可申报领养子女落户。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结婚证复印件、领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领养弃婴、儿童的还要提交《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根据《领养法》和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只要依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领养手续,领养关系成立后,有抚养关系的养父子关系视同亲生父子,国家公安部门有义务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也可以按照国家户籍管理制度规定,跟随父母的户籍迁移。领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领养而发生的关系。领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行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第七条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领养关系成立后,需要迁移户口并符合户籍管理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凭民政机关颁发的领养证书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怎么领养孩子,有什么手续收养关系当事人是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在登记之前,也应该做充分的准备。
首先,办理登记的双方应先到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的申请,这里的书面申请,除了提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以下文件,就是《收养法》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包括: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其次,收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文件、当事人是否适格进行审查,看是否材料齐全以及是否符合申请的条件。
最后,审查机关将会予以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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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允许孤儿院的孩子上孤儿院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抚养义务是指男女双方离婚后,即解除同居义务后剩下的抚养二人共同子女的义务。抚养义务是不随婚姻关系的灭失而灭失的,男女双方离婚后,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享有抚养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视权。那么,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是法律所许可的吗
一、监护人的抚养义务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
二、离婚后直接抚养权的变更在离婚以后,父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一方也可以单独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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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抚养义务的确立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义务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四、无能力抚养对于直接抚养子女但却有困难不能抚养的情况来说,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在另一方也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亲戚收容领养,或请求政府代为收容。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是不被允许的。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是每个父母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不随任何关系的解除而灭失。孤儿院是政府开办的对于失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的收容机构,由于政府的财力有限,所以有监护人的未成年人不能送入孤儿院。所以,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是不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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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院领取孩子的条件
孤儿院领养孩子需满足以下条件: 无亲生子女,有能力抚养教育被收养人,未患有不宜收养子女的疾病,一般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单身男性收养女性,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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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需满足:成年、精神健全、年满三十五岁且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残障儿童或继子女可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男性领养女性时,年龄差应超四十岁。申请人需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包括稳定职业和经济来源,以确保对被领养人的关爱和经济支持。领养成年人不受此规定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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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17-18岁孤儿收养的话需要怎么办理?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准备收养一个孩子,可是那孩子都十七八岁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17-18岁孤儿收养的话需要怎么办理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内容:
1、收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草稿)写清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被收养人的情况、收养目的、保证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及其他有关内容;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每人各一张;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收养人的婚姻、子女、抚养和教育能力、经济、健康、品德等情况〉,并加盖单位行政章;
(4)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5)县级医院的健康检查证明;
(6)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三寸免冠合影照片2张;
2、送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
(2)送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3)被收养人的户口证明、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指定医院出具的被收养人身体检查证明;
(5)孤儿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
(6)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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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要收养一个孤儿,但是他有十七岁了。不知道能不能收养,想要问一下十七岁孤儿收养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1.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2. 如果你是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孩子,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 如果你是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孩子,在孩子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 如果你是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孩子或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做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5. 如果你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孩子,以及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6. 最后也别忘了,你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如果你是与配偶同收养孩子,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经过公证。收养登记机关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作为收养人,你应该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 你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 由你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你出具的你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如果你是收养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孩子,应当提交你的常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如果你是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如果你是收养继子女,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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