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吸的四个条件
第一大要素为客体要件,该项所针对的即为我们国家金融制度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第二大要素主要反映在客观层面上,指的重要内容就是对非法集资或者变相非法吸储行为的具体描绘。通过获取不当收益从而抬高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对整个金融秩序形成严重干扰的犯罪行为,既属于本罪范围。
此外,通过变相措施来提升存款利率,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也都包含在此种现象之中。从第三个角度分析,此罪名适用于所有经历过刑事责任年龄的公民以及拥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无论是合法设立的或者未经核准的个人或者组织都有可能涉及到这项罪行。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本罪的构成是基于行为人的明知和故意心理状态。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吸的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非法吸纳、处理和转让公众资金,扰乱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将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对个人进行经济罚款。倘若非法交易规模庞大或出现了其他严重犯罪行为,此类行为将被判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对于那些涉案规模特别巨大或犯罪情况极为严重的情形,则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长达十年的有期徒刑以及同等金额的经济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