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费八年没交怎么算
关于物业费累计拖欠长达八年而仅需补交两年度物业费用的问题,在此我们对相关政策进行详尽解释。物业管理公司在接到业主欠费通知后,应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理念,先与业主展开友好对话并寻求解决之道。若经过充分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应由法院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条款作合理裁定及判令。通常而言,物业费拖欠年数的补交期限设定在两年之内,然而应注意,物业费具有连续性的特点,这意味着如果业主累积拖欠物业费已超过两年时间,那么在这两年以内的期间内,只要物业公司实际实行了告知拖欠情况及催收行为,其诉讼有效期即可得到相应延长。
具体来说:
1.一般诉讼时效,即《民法总则》第188条所制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
2.短期诉讼时效,主要针对“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四类事件,该时效设置为一年。
3.特殊诉讼时效,例如“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4.最长诉讼时效,即“自权利受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物业费违约金有这么高?
确实存在物业费违约金的相关法律规定,上限为实际损失的30%。关于违约金的详细分类如下:
1.根据违约金产生的具体原因,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2.再进一步细分,根据设定约定违约金的主要作用,我们可以将其区分归纳为赔偿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以及责任限制性违约金三大类;
3.根据是否特指向某项违约行为,又可以将约定违约金细分为概括性与具体性两种。
违约金,这一术语实际上就是指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或者未达适当履行标准时,依照合同规定,需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额度的货币作为违约行为的代价。
从性质角度来看,违约金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两大类别,而这两者都应被视为作为担保物权的一部分,纳入担保范围之内。对于金额方面的限制留白,若双方已事先达成约定违约金的金额,即可按照协议执行;然而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导致超过实际损失,则需要相应地减小数值或者严重低于实际损失时,则需要适当加大数额。当涉及计入担保范围内的违约金调整时,请务必遵照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后裁定的确切数额进行。除此之外,违约金的支付标的物通常为货币,但当事人亦有权就违约金支付的标的物协商设定为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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