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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约金约定规定是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违约金的相关设定有着明文规定:构成违约金的前提应以违约事实对另一方所带来的实际伤害与损害为参考依据,同时,违约金不能超过或低于该部分损失。
此外,当事人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具体明确一旦一方向另一方发生违约,应当按照何种标准向其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若双方同意,也允许提前商议因违约行为而可能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怎么计算公式
在计算服务期违约金时,常见的计算方法为:违约金等于未履行服务期(每月)除以总服务期(每月)"乘以培训总费用。请确保
最后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总费用这一上限规定。特别要指出的是,若劳资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需退还培训费用并支付违约金的条款,那么雇主除有权向劳动者索回培训费用外,也具有主张其支付违约金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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