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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获得补偿金。当前,法律尚未对同居关系提供完全的保护,因此在男女决定终止这种关系时,他们未必要通过补偿来解决问题。
然而,若彼此有自愿支付的意向,便另当别论了。对于共有财产和未成年子女等方面的事宜,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应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同居2年彩礼钱要全额退回合理么
在共同生活长达两年之后选择分道扬镳,在此情况下通常而言,彩礼并不需要返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度过了相当漫长的同居生活阶段,使得在法律层面,彩礼无需专程返还。
然而,有一种例外情况:如果彩礼支付是发生于婚前且这一行动直接导致付款方在经济方面陷入困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彩礼确实有可能需要返还其中部分款项。但是,共同生活中被损耗掉的那一部分就不必再另行偿还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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