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能否到庭审前
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在此期间原则上是无法取得与之会面的许可。
然而,倘若您希望深入了解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最新动态信息,可考虑委派具备丰富法律领域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协助。唯有由律师代表出面,方可取得获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向其咨询案件相关事宜的机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刑事拘留能够隐瞒吗
在相关法律条文中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在普通情况下,从拘役到正式判决的时间跨度通常为数个月不等。之所以如此安排,是由于犯罪案件需历经公安机关的细致调查与取证阶段,在此期间可能会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手段。
然后便进入了由人民法院进行定罪量刑的审判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正式的刑事审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成员往往难以与其进行直接的会面交流。为掌握最新的案情进展情况,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富有经验的法律顾问来提供专业的支援和帮助。律师作为代理人将有资格与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交谈,同时也能够对案件相关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度咨询和探讨,保证能让您获取到最为精确可靠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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