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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村里开了无分红证明,有什么后果么
任何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者皆有权要求取得与自身相应份额之土地补偿费用。
然而,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立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予以明确规定,通常依据普遍认知,只需其户口尚保留于该村,便可视为该集体经济组织之正式成员。若要证实无权享有村集体分红权益,只需提供相关证据以证实在该集体中并不具备成员身份即可。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二、在村里承包的林地到期了怎么办
在林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之后,作为承包方的您有权与所在村庄的村委会进行友好磋商,并共同制定新的承包协议。在新的发包过程中,村集体将会明确分配方案,并将其提请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详细审议和决策。在基本原则方面,分配额度应当以发包当时具备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界定基础,并力求达到公平合理地平衡分配。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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