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员在饮酒之后驾驶机动车时,所触犯的将是危险驾驶罪名。这一罪行的法定刑罚标准为针对醉驾者的拘役惩罚,刑期范围通常在六个月以下。
此外,司法机关还有权根据具体案件的情节,赋予罪犯罚金等附加处罚措施。
然而,考虑到刑事案件中的各种复杂因素,包括犯罪人员对于自身行为的认知、认错态度以及其他相关状况,醉酒驾车的被告人仍然有可能获得法院的缓期执行判决。但是,此类裁决最终能否实现,仍需司法机构依据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的原则,综合考量所有相关要素,审慎公正地作出判断和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酒驾判危险驾驶罪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危险驾驶罪有着明确的法律定义和处罚措施。
根据该法规定,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被判处拘役,并且还会被处以罚金:
首先是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其次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再者就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最后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来说,他们对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将按照同样的规定进行处罚。如果以上两种行为同时构成了其他犯罪,那么就将依据处罚较重的那一条来确定罪行。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