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当日,可能仍需进行进一步的核实与严格的调查程序,以便最终对其做出相应的判决。
然而,自愿坦白自身罪行的情节,可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尝试争取检察机关不予起诉的决定。
同时,如果能积极退还赃款,这将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刑罚甚至是免除处罚。关于帮信罪的量刑标准,通常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惩罚。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帮信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能构成犯罪。法律明确指出,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均应视为刑法所定义的“情节严重”:
(1)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的;
(3)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
(4)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5)被协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倘若具备自首及立功等减轻责任情节,则可在定罪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理。
至于缓刑方面,只要符合如下条件者,即可获得缓刑判决:
1、被判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且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2、展现出真诚的悔过之心;
3、其再次犯罪之可能性极低;
4、对于其居住社区不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以及5、对于那些未满十八岁、正值孕期或者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依法应当给予缓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刑事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能主动投案自首,那么检察院将对其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倘若嫌疑人均趋向于真诚悔过并自愿坦露事实情况,将有可能获得法院的酌定不起诉决定。在此过程中,如果能够积极地退回涉案赃款,这无疑可以作为减轻刑责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帮信”类案件,通常会予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附加罚金的处罚,而具体的量刑重点则取决于案情的具体内容。然而,如果涉及到严重情节如:为多个对象提供协助、办理数额巨大的资金结算业务、非法获取的收入超过万元、接连两年再次实施此类行为以及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等,那么面临的刑罚将会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