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取保候审可以去外地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文规定,已获准采用保证金保证方式或提供担保人保证方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若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区域。这就意味着,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原则上应留在其居住的市、县范围内,除非得到了执行机关的明确批准。因此,在未获得执行机关批准的前提下,异地取保候审是不被允许前往其他地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异地取保候审判缓刑几率
在司法程序中,罪犯身处异地实施取保候审和被判处缓刑之间并无必然联系。
然而,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经验,只有那些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从而为他们争取到较大的缓刑机会,然而这并非绝对,其具体的成功率难以精确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照我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款的明确规定,无论是采取缴纳保证金或者寻求有资质的保证人作为担保的哪种方式获取取保候审资格,在取保候审期内,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均不得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而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级行政区域。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他们必须坚守原地并遵守相关规定;除非在得到执行机关的正式批准后才能离开居住地。因此,在未获得批准之前,异地进行取保候审是被严格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