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军需物资可以当场击毙吗
对于抢夺军人所配备的军事物资的行为,应当按照抢劫罪进行刑事定罪和量刑。
然而,若存在特定的前提条件,那么人民警察在紧急关头可以对犯罪分子实施当场击毙。这是由于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警告已经来不及实施或者警告无法产生预期效果,甚至警告之后可能会引发更加严重的危害后果,那么人民警察有权直接行使武器使用权。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军用物资怎么判罪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当行为人实施了抢夺军事资源的行为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他们应当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可能会面临以下三类判罚:首先是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其次,当情节相对较重时,将会受到五年以上且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的惩罚;
最后,如果犯罪情节极其恶劣,那么行为人将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等更为严厉的惩处。
《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