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的明确规定,校车超员行为被划归为危险驾驶罪中的一种。若是在这种情况下,校车超员严重程度已经超出了核定乘客人数的承载上限,那么依据该法条款,涉事人员将面临拘役以及罚金的严厉处罚。在此过程中,若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对这一问题承担着直接的责任,那么同样会按照上述规定来进行相应的惩治。然而,若此类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则应按照处罚力度更为严格的规定来确定其罪名和刑罚。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指出,校车超员行为完全符合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校车超速多少定危险驾驶罪
在汽车行驶过程中,我们应该时刻关注限速标志,确保不超出规定时速的50%。若司机在进行学校校车运营或旅客运输服务时,因超速行驶导致其严重违反交通规定时,即视为触犯了危险驾驶罪。所谓“严重超速”的定义主要体现在超速达到了规定时速的50%以上。
然而,一般而言,私家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达到规定时速的50%并未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必须面临交通部门的行政处罚,包括扣除12分的驾照分数、缴纳200至2000元罚款以及可能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风险。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