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失业险没通过怎么办
在失业保险审核未能顺利通过之时,各位失业人员首先应当审慎判断自身是否满足申请该项福利的资格条件,若是确认自身已具备申请条件,皆可向所属用人单位再次提交申请。倘若依旧无法获得批准,那么可以考虑向更高层级机构进行申诉。当然,以下几点需注意:自愿辞职、失业保险缴纳期不满一年以及在离开工作岗位后六十(60)日内办理完成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均将被排除在外,无法领取失业救济金。关于失业保险手续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所述:1.自失业之日起三十(30)日内,依规定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前往户籍所在镇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事务部,办理《失业证》,请稍后再试。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申请并获得失业救济金的时期内,当事人无需承担养老保险费用的责任,而在此期间,他们可以像所有劳动者一样享受公共医疗保险带来的福利。
按照现行法规,企业以及员工须依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定,共同承担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的义务。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的最低月度生活保障标准将直接影响到失业救助金额的多少,这份保护人民的利益是信息应该公开透明且明确,便于民众知晓。
当失业人员在领受失业救济金阶段遭遇不幸过世时,相关组织机构应当参照本地对于在职职工抚恤标准的设定,为其家属发放一次性的丧葬补贴和抚慰金。
所需支付费用全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取。如果个人的离世同时符合领受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贴、工伤保险丧葬补贴和失业保险丧葬补贴的要求,那么他的亲属只能够选择其中之一来代替对他们来说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