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第四十四条明文规定,对于实施猥亵他人行为者,如其情节恶劣者,可予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惩罚;若被猥亵者为智力残疾人士、精神疾病患者、年龄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群体或具有其他更为严重情节者,则可施予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惩戒。因此,猥亵行为确实可能引发治安拘留后果,而具体的拘留期限将视行为的严重性及具体情节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针对猥亵行为判定其未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应采用行政拘留的方式进行惩治。
然而,若猥亵行为被定性为犯罪行为,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严厉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在这个过程中,首要任务是对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和非强制性猥亵他人的行为作出清晰的区分。不可将非强制性猥亵他人的行为误解为犯罪行径。
其次,需要明确,并不是所有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都必定构成强制猥亵罪。只有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程度不大的强制猥亵行为才不能视为具备犯罪特征。
另外,当猥亵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进行处罚。该条款规定,凡是实施猥亵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行为,只要情节恶劣,即可被处以五至十天的拘留;若是针对智力残疾者、精神病患者、14岁以下少年儿童或其他具有严重情节的人,均需处以十至十五天的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