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7天会取保候审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对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尚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如可能面临的刑罚轻重程度、社会安全风险性大小、自身健康状态能否保证被取保待审期间的活动能力以及预计关押期限是否即将到期等等。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以上任意一项条件,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关于您所询问的“37天内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这一问题,答案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假设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被拘留的37天内,符合上述提到的取保候审条件,例如可能面临的刑罚相对较轻、社会安全风险性较小、身体健康状况足以支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日常生活及活动,或者是预计的关押期限即将到期,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们确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要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因此,在37天内是否能够成功获得取保候审,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分析。如果符合相关条件,理论上是可以提出申请的,但最终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则由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37天是属于检察院取保吗
诚然,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第37个自然日为原告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定时限。换言之,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法律总计赋予被告方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周期仅为一周。实际上,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亦为37日,此期间既包括了公安部门行使职权处理的30日,还涵盖了检察院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和审批的7天。因此,在如此至关重要的37日内,倘若检察院基于各种因素决定撤销逮捕申请,同时被申请人具备符合我国取保候审各项条件的背景下,便有机会从羁押状态中解脱出来并重获自由。由此可见,这37天正是决定被告是否能成功走出看守所、重获自由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要特别提醒广大涉嫌违法犯罪的公民及至亲家属或辩护人权衡其中背后的利弊,把握住每一丝可能获取取保候审批准的机遇,尽全力提升申请成功的概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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