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之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所需之审理期应在两个月之内达成,最迟也不能超过三个月。若案件涉及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亦或是存在其他特别情况,须得到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许可方可延期三个月。如需进一步延期,则必须上报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倘若人民法院的归属权发生变更,那么其审理期应当自变更后的法院接手案件之日算起。而若是人民检察院负责补充的侦查案件,待补充侦查工作完成并提交人民法院之后,人民法院将重新计算审理期。关于精神病史取保候审后何时判刑的问题,依照相关规定,若精神病患者获得取保候审,此举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期限。审理期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证据的搜集、调查核实以及辩护准备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取保候审与判刑时间之间并无直接的法律关联。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审理期限,但原则上不能超过上述法条所规定的期限。若精神病患者在审理过程中被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这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进度及判决结果产生影响,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加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精神病攻击人怎么处理
遭受精神疾病困扰者伤人,处理如下:
1.若不能识别或控制自身行为以致危害结界,且经合法鉴定确认,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家属或监护人需严格监管并提供治疗;必要时,政府将实施强制医疗。
2.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精神状态正常时犯罪,仍应负有法律责任。尚未完全失去辨识或自制能力的患者犯罪,需担责,但可适度减刑。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