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有问题可以退租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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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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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租住房出现问题时,若严重影响租客日常生活和使用,租客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退回租金。然而,对于非故意或明显的房屋瑕疵,租客不宜提出退款。租客应权衡实际情况,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公平合理的租赁关系。
租的房子有问题可以退租吗

一、租的房子有问题可以退租

根据实际情况,若房子存在严重问题且妨碍了租客的日常生活和使用,租客有权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业主退回租金。如非刻意或明显的房屋瑕疵,租客不宜提出退款申请。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租的房子有虫子被咬了可以退房

若租赁的房屋存有大量虫患现象,使房屋居住环境对租客的人身安全或健康构成重大损害与威胁,租户有权申请终止租赁合约。若因察觉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完全或部分地履行时,此处所谓的“不可抗力”特指在法律界定中,签约的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时均无法事先预知且无法抵抗的客观突发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解除权】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在租住期间,若房屋所产生的问题对租户的日常生活及使用权造成了重大的负面影响,承租人有权依法向出租方提出解约请求并且要求返还押金以及未到期的租金部分。然而,针对并非由承租人故意导致或者是显而易见的房屋瑕疵问题,承租人并不适宜以此次为理由提出退还款项的要求。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应当审慎权衡实际情况,理智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保障租赁关系中的公正与合理性能够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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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转租的法律问题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承租人在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况下,可以将租赁物出租给
第三人,从而形成了出租人、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的法律关系:  
1、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成立生效后,除合同有特别约定外,双方权利义务与普通租赁合同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并无差异。  应注意的是,由于转租是建立在转租人租赁权基础上的行为,次承租人的新租赁权以转租人的租赁权为前提而成立,故次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能受转租人使用收益权能范围的一定限制。例如转租合同上所定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期限,否则原租赁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后,次承租人继续占有租赁物就属于对出租人构成无权占有,出租人可基于所有权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所有物。因此,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应当在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内,超出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无效。  
2、出租人与承租人(转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1)出租人与承租人间的租赁合同效力不受转租行为影响继续有效存在,出租人和转租人各自继续享有合同上的权利和承受合同上的义务。  
(2)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224条规定的,“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应解释为因可归责于第三人(即次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租赁物损失时,承租人才应向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在转租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租人无须因此承担赔偿责任。  
3、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转租法律关系中,存在两个合同,即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在这两个合同中,存在两对权利义务关系,即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出租人与次承租人并不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虽然转租得到了出租人的同意,但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并不存在租赁合同法律关系,出租人仅能向租赁合同相对人,即承租人要求其违约责任。  这里说的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不发生法律关系指的是基于合同责任的关系,在两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基于其对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与次承租人发生法律关系:  
第一种情况是次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破坏,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可以依照侵权请求权要求次承租人承担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当出租人与承租人合同中止后的情形。  在原租赁合同中止后,发生两种法律结果,
第一是根据《解释》第15条规定,转租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转租合同自行中止,
第二是在原合同中止后次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占有就从有权占有变成了无权占有。  因此,基于这两种法律结果,出租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次承租人挪房,对于逾期不挪房的次承租人,出租人也可以基于对房屋的侵权请求权要求次承租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解释》在第18条作出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止履行后,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学者认为,这样的规定尚不全面,因为其忽略了承租人在次承租人逾期挪房中的作用问题。次承租人对房屋的合理占有基础是与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如果因为转租人(承租人)的过失致使转租合同期限超过了原合同期限的话,次承租人在向出租人交付逾期挪房费用后,应该有权向承租人追偿,当然,如果承租人没有过失的话,则不承担责任。此外,如果因为承租人的原因使转租合同没有得到出租人同意的话,那么,有过错的承租人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责任的范围应该包括对善意次承租人腾房费用的承担,因此,在次承租人缴纳逾期费用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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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租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租赁需注意:确保房屋合法可租,核实承租方身份,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备案登记。居住用房出租遵循《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居住。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前往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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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租了一辆汽车,预付5000元,原本定了租用5天,后来又续租了十几天,又给了租金1900元,在最后一次租约到期前租车公司第一次打电话问我是否续租,我说暂时不确定,等下确定了通知他们。我的租车时间到期时间是晚上21点,在20点他们打来第二个电话,我说我还要用,想续租,他们说不可以续租了,再交预付款也不能续租,当时我预付的租金实际还有2100的。已经到了还车时间,但是我没还。然后他们在凌晨把车自己开回去了,还不通知我,这样做合理吗?
[律师回复] 或许在我们的生活中,你已经发现了这样的现象,有的朋友在生活中,没有注意一些该注意的地方,结果出现了一些没有必要的纠纷。所以说,假如你正在打算租车,那么,你最好了解一下这方面的事情,以便让自己避免遭受损失。经过上海汽车租赁工作的朋友介绍,我们是可以用一些有效的技巧来避免这种事情的。那么,具体来说,应该怎样避免租车时出现问题?
  避免技巧一,把握日限公里数及其超出后的计费情况。对于租车,你起码也要有一个基本常识,通常情况下,中档的轿车,它的日行里程大约会在150公里以内。当然关于这类问题,不同的租赁公司,他们规定是不一样的。有的租赁公司,他们不会限制其公里数,这样的话你就需要从各个方面来进行考量了。
  你的租车时间本来是计划好的,结果却超出了计划。为了防止有事不能做到及时还车,你最好能够认真地了解一下关于超时是如何来进行计费的,这样的好处就是可以避免跟租赁公司发生异议。
  避免技巧一,认真了解他们的承诺。通常情况下,当你去租车的时候,你可能会发现一个比较重要的规律,你会发现租赁公司会跟你进行一些承诺。当然承诺的话,最好是书面文件的承诺,口头上的承诺通常是不管用的。所以说,你一定要认真地了解他们的承诺,这样的好处就是可以让你非常充分地享受到一些应有的权利。
  以上两个技巧是比较常见的两个技巧,还有一个技巧可以说是最重要的。这样避免出现问题的关键技巧就是认真阅读合同条款,考虑清楚再签订。这就是跟朋友们介绍的怎样避免租车时出现问题。签合同的最后一项内容通常是填写验车单,这往往是双方一起认定的车况过程。在上海汽车租赁工作的朋友介绍道,这个过程通常都会涉及到一些还车时候的再认定,所以说一定要非常认真地来进行对待
我有一间门面.于去年出租.合同期5年.房租一年一交.没注明每年提前交去年他交了一年的.今年到期了他就不交房租了.他说他要做满一年交.请问我有没有权利叫她先交.如果他不交我该怎么办.因为他去年都是先交的.如果做满一年交.我就怕他要到期的时候悄悄的搬走了
[律师回复] 对于欠租行为可以要求其承担补足租金,提前结束合同,支付违约金等,具体要看你们签订的合同来确定。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
  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
  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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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
  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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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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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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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租房子要注意啥问题
1.交房租的日期一定要写清楚,以免晚交而造成自己违约,以致承担高额违约金。2.两份合同务必一致,仔细核对。3.合同上盖的红章,是合同章。4.租房期间发生的费用的单据,一定要保留好,以免房东以此为由不退押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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