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判决,通常采用监禁及罚金相结合的方式。在实践中,如果被告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法院可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的量刑标准将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后果以及自首后的悔罪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各异,因此对自首者的判罚也会存在差异,有可能从轻判处,甚至有可能免除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涉及到危险驾驶行为的被告自首人士所应承受的刑事判决,司法机关往往会充分考虑其自首的情节,采取适当地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做法。然而,具体的量刑标准,则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以及被告人在案件中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最终的判决结果也会存在差异,有可能是从轻发落,甚至是完全免于刑事责任的情况。但是,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都必须坚信,法律始终秉持着公平正义的原则,以确保所有的判决都是公正且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