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扰乱社会治安的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将会遭到刑事制裁,一般情况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具体条款进行惩处。其处理方式主要包括拘留、管制或者有期徒刑等多种形式,且具体的刑期长短将依据案件的情节严重程度来决定。
另外,如果涉案人员能够积极主动地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并获得对方的谅解,这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最终的量刑结果。
同时,法院也会充分考虑到行为人的认罪悔过表现以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扰乱社会治安刑事拘留怎么处理
针对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之不当行为,有可能触及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在此类情况下,地方公安部门可依法对涉案人员采取拘留措施,具体拘留时间的长短需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倘若情节极为恶劣,则可能涉嫌违反《刑法》中规定的特定罪状,例如寻衅滋事罪等,届时其将面临更为严格的刑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任何从事破坏社会治安、寻衅滋事行为的个体,都必须承受法律制裁。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对于此类罪犯所适用的惩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拘留、管制以及有期徒刑等多种刑罚手段,具体的刑期则需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性进行相应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涉案人员能够积极主动地对受害方进行赔偿并获得对方的谅解,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最终的量刑结果;同时,法院也会充分考虑到被告人是否真诚悔过以及其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我们将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治安,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