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合同的定金可以要求退款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2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通常情况下,定金不予退还。但遇到当事人未签合同的特殊情况,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对方违约未履行合同内容,甲方有权提出要求并证明自身权益受损,进而申请退还定金。在此过程中,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没有签订合同的定金可以要求退款吗

一、没有签订合同的定金可以要求退款吗

在通常的状况下,定金是无法进行退回的,然而当我们遇到当事人未能签署合同的特殊情况时,应该依据相关法律对于定金的详细规定来处理这一问题。若对方存在违反合同条款未达成交易内容的违约行为,那么甲方可以提出要求并证明其权益受到损害,这样就能够申请退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没有签订合同怎样追要欠款

如若在尚未签订正式合同的前提条件下,您有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对方主张支付未能得到履行的价金、薪酬、租金以及利息等一切金钱性质的债务。尽管并无书面合约,然而仍可借由其他方法确认债务关系的存在,譬如,口头协定、交易习惯、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尽速提供相关证据,以证实债务关系及欠款事实的确凿性。倘若所提供的证据确属充分且有力,那么法院便有权依据这些证据来判定事实真相,进而裁决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相应的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我们明白,在常规情况之下,订金通常是不被赞成退换的。然而,在一些极端的例子中,譬如当事人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况下,理论上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款来进行处理与决策。假如对方因为存在违约行为,未能按照本来约定好的合同进行执行时,那么作为债权人的甲方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提出返还订金的要求,同时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然后利用这些证据去向法院请求撤销原来的决定并追回属于自己的款项。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对法律条款有深入透彻的理解,以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合理且有效的保护,避免因盲目行事而导致损失扩大。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没有签订合同的定金可以要求退款吗
一键咨询
  • 148****66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3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7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0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0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1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7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5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3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8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4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7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2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3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签完订货合同付完尾款退货定金退吗
付完尾款后退货能否退定金的这个问题,必须要根据退货的具体原因进行分析,若供货的一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合格才导致退货的,那供货方涉嫌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收货方无故违约的,不能要求对方退定金。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要求退订金如何打官司?
1、定金和订金有重大区别。定金是《民法典》的一种担保形式,双倍返还。订金只是预付款而已,没有担保效力,退还即可不能要求双倍返还。2、如果你合同虽然写的是订金,但具体条款约定了双倍返还,那它的性质就是定金。3、违约金是需要约定的,如果合同没约定违约金,你就不能要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采购合同订立的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采购合同订立的要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签订采购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一些有歧义、不合理的条款要和商家落实清楚。以免出现问题时,解决起来遇到麻烦。
2、要求商家在销售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3、销售单要加盖销售单位或者市场的公章。
4、对特定条款加以注明。
5、在订购时可以适当订多一些。要和商家约定好,没有用完的产品可以退货。
6. 了解和落实退补货原则。
(1) 所需设备具有专卖性质,并且只能从单一来源获得;
(2) 在以往通过ICB程序签订的合同基础上的追加订货,追加采购的货物单价应保持不变,时间间隔不超过18个月,数量不能超过原合同数量的30%;
(3)为了与现有设备的配套, 需向原来的供货人采购标准化的设备或零件,并且价格应合理;
(4)负责工艺设计的承包人要求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关键部件,并以此作为性能保证的条件;
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因此,采购人员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必须审查卖方当事人的合同资格、资信及履约能力,按经济合同法的要求,逐条订立采购合同的各项必备条款。
1、审查卖方当事人的合同资格。为了避免和减少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员首先应审查卖方当事人作为合同主体的资格。所谓合同资格,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及其经办人,必须具有法定的订立经济合同的权利。审查卖方当事人的合同资格,目的在于确定对方是否具有合法的签约能力,这一点直接关系到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法人资格审查。认真审查卖方当事人是否属于经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成立的法人组织。法人是指拥有的必要财产、有一定的经营场所、依法成立并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机构。判断一个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标志,主要看其是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工商登记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各种经济联合体、实行核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具有法人资格,都可以成为合法的签约对象。
在审查卖方法人资格时应注意: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及已被取消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无权签订采购合同。要特别警惕一些根本没有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或未经批准的所谓“公司”,它们或私刻公章,冒充法人,或假借他人名义订立合同,旨在骗取买方的贷款或定金;同时,要注意识别那些没有设备、技术、资金和组织机构的“四无”企业,它们往往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弄虚作假,以假验资、以假机构骗取营业执照,虽签订供货合同并收取贷款或定金,但根本不具备供货能力。
3、法人能力审查。审查卖方的经营活动是否超出营业执照批准的范围。超越业务范围以外的经济合同,属无效合同。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3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签订联营合同的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签订联营合同的要求问题解答如下, 1)签订联营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联营合同一般应有一定期限,少则一年多则十几年几十年。联营合同不管属何种类型,均不属于即时清结的合同,因此,签订联营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然,与联营有关的部分,如联营组织章程、有关成立的批文、文件、投资凭证等书面资料也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2)签订联营合同应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签订联营合同一般应有要约和承诺的过程。联营合同签订之前应周密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有关社会经济信息的预测。对有关材料进行分析、论证,对联营伙伴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还可草拟出意向书或联营合同条款等,而后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到要约后,对提出要约的条件进行研究、决定,并在要约期限内及时答复要约方而进行承诺。如经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即可正式签订合同。
3)签订联营合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审查
对联营合同中,涉及国家财产转移、估价及利益分配等事项,有时还需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等批准或审查,这是因为我国是一个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国家,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财产只享有管理、使用权,而无处置权,对于国有资产做到投资进行联营的,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实施。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了定金没签合同可以要求退款吗
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的,但如果当事人未能签订合同,具体情形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开发商违约没有达到合约内容的,定金可以申请退还。或者签订合约的一方是未成年人,也可要求退还定金。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了定金没签合同可以要求退款吗
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的,但如果当事人未能签订合同,具体情形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开发商违约没有达到合约内容的,定金可以申请退还。或者签订合约的一方是未成年人,也可要求退还定金。
10w+浏览
我要跟我的开发商签订合同了,是公司委派我作为代表人去签的合同,咨询下销售合同签订要求
[律师回复] 签订销售合同是营销员在营销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一份销售合同签订得好坏,不仅关系到营销员的个人经济利益同时牵连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1、签订销售合同的原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签订销售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的内容、形式、程序及手续都必须合法。这里说的“合法”是指销售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只有遵循合法原则,订立的销售合同才能得到国家的认可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权益才能受到保护,并达到订立销售合同的预期目的。
(2)遵守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这一原则在销售合同关系中的具体体现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对等的。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不允许一方以势压人、以强凌弱或利用本身经济实力雄厚、技术设备先进等优势条件,签订“霸王合同”、“不平等条约”,也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法干预。
(3)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销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诚实遵守合同的规定,积极履行合同,稳定地开展工作,为提高自己的信誉而努力。
2、销售合同的签订程序
销售合同的签订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合同签订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兴衰,这种事例屡见不鲜。所以营销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同客户就合同的内容反复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做到彼此满意,形成双赢。销售合同的签订程序具体可概括为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1)要约
这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销售合同的建议和要求。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对方称为受约人。要约人在要约中要向对方表达订立销售合同的愿望,并明确提出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要求对方做出答复的期限等。要约人在自己规定的期限内,要受到要约的法律约束;如果对方接受自己的要约,就有义务同对方签订销售合同;就特定物而言,不能向第三者发出同样的要约或签订同样内容的销售合同。否则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承诺
这是受约人对要约人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表示完全同意。要约一经承诺,即表明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所以承诺对合同的成立起着决定性作用。承诺应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做出,要约中没有规定期限的,应按其合理期限考虑,即双方函电的正常往返时间加上必要的考虑时间。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完全接受要约的全部条款。如果受约人在答复中,对要约内容、条件作了变更或只部分同意要约内容,或附条件地接受要约的,就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而向原要约人提出新的要约,叫反要约。
在实际的操作中,一份销售合同的订立往往要经过要约、反要约、再反要约,一直到承诺这样一个复杂的谈判过程。一个销售合同能否有效成立,主要看其是否经历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3、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是销售合同的重心,它决定了合同签订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决定了销售合同是否有效和是否合法,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这是一份合同的重中之重,营销员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对合同所具备的主要条款逐一审明,详尽规定,使之清楚、明确。
(1)标的
标的是销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销售合同中的标的主要表现为推销的商品或劳务。标的,是订立销售合同的目的和前提,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确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也是不能成立的。
(2)数量和质量
这里是指销售合同标的的数量和质量。它们是确定销售合同标的特征的最重要因素,也是衡量销售合同是否被履行的主要尺度。确定标的数量,应明确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3)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是取得合同标的一方向对方支付的以货币数量表示的代价,体现了经济合同所遵循的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合同中,营销人员应明确规定定价或酬金的数额,并说明它们的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履行期限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它是确认销售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时间标准。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具体地履行期限,如按年、季度或月、日履行的起止期限,切忌使用“可能完成”、“一定完成”、“要年内完成”等模糊两可、含糊不清的措词。履行地点是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义务的地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履行期限。确定时应冠以省、市名称,避免因重名而履行发生错误。履行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具体方法于合同的内容和性质来决定。如交付货物,是一次履行还是分期分批履行,是提货还是代办托运等。
(5)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销售合同当事人违反销售合同约定的条款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此外,销售合同的内容还包括:根据法律规定或销售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这些也是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签合同毁约订金能退吗?
签合同毁约订金能退,定金它的性质实际上就是双方当事人在买卖方面所达成的一种初步的印象,准备进一步的来进行一个买卖方面的协议,所以才能够正式的来进行,确定它和定金是有区别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最近,小区里面的小王先生,因为在路上与人发生了纠纷,所以想要咨询一下诉讼请求要求签订合同应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可变更的合同只能包括以下几类:
(1)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2)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3)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4)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变更的。另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提供不出证据或人民法院收集不到证据的,应当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具体到本案,原、被告在口头协商买卖装饰材料过程中,虽然被告口头承诺所供装饰材料的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但在供货过程中原告及其家人所签字的销货清单,应视为双方对装饰材料种类、数量、价格的补充约定,对双方应当具有约束力。而原告在向法院提出变更请求时,并未向法院提供符合以上可以变更合同的法律事实的相关证据,即原告没有可以请求变更合同的法定理由;并且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交接了货物,原告已经支付了部分货款,即双方已经部分履行了合同,原告在给被告的供货清单上签字时亦未提出价格不符约定的异议,所以原告张某要求变更合同价款的理由不足,故其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订立借款合同要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订立借款合同要什么要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没有签订合同的定金可以要求退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