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人欠我工资三年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与员工间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或终止时,对于已拖欠达三年之久的工资问题,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对此情况,劳动者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维权。
同时,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其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国家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如期、全额地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薪酬、加班费用以及其他应当获得的经济补偿等款项,则应由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限期追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别人欠我工钱几千块钱不还怎么办
您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法律诉求,请求其协助您催讨对方所拖欠的款项。若您在起草诉状方面存在困扰,您亦可选择以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申诉,由法院进行详细记录并通知相应的被告方。倘若对方无视法院的判决而继续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您有权向该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以此来确保对方严格遵守还款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在劳资关系尚未正式解除或者终止期间,已经拖欠长达三年之久的薪资仍然具备法律约束力。作为劳动者,您完全有权利通过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当地的劳动法规以及合同约定向您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用等款项,那么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将会依法进行追讨。对于这类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我们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予以严厉打击,以确保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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