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人离世之后,其所拥有的土地如何确定其归属人的问题上,应依据下述情况予以判断和决策:
首先,若此片土地仅为老人独自承包经营,那么在他辞世之际,这片土地便将由所属村委会负责收归重新分配;
其次,如果这片土地的使用权已被确认为老人所在的家庭所有,那么只要该土地的有效确证期限尚未到期,家庭中其他合法成员即可继续享有土地权益并代为继承人。
再者,倘若这片土地隶属于农民集体共有的资源,且依法归属于位于村落内的农民共同体所有,那么它将会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加以发包;
最后,如若该土地已经分别划分甚至划分为村内两个及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自所有,则土地使用权将会归属到这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每个组合或每个小组实际支配并且进行发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二、老人死后土地直补更名怎么做
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证的变更问题,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老人的直系亲属想要进行变更,只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并前往他们所在的村委会办理即可。并且,这些子女需具备在村里的常住居民身份。以下详细解释了相关程序以及所需的证明文件。
首先,我们介绍一下如何进行土地权益证的变更。具体步骤如下:第一,当农村地区的潜在产权变动人准备好所有必要的变更请求文件后,应立即向其所在的村委会提交宅基地所有权的名字更改申请。其次,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申请登记报告及有关材料提交至属地国家地理服务有限公司审批。待收到充分的申请材料后,该公司将会出具一份名为《受理回执单》的书面通知,并在上面盖上国土管理机构的公章。这份函件随后会被交给申请人签字确认。最后,该变更申请将由国土管理机关按级别逐级复核审批,一旦经审核通过,则会顺利完成名字的更改,并发放新的土地权状。
然后,让我们来看看土地权益更改需要哪些基本证明文件。首先,变更申请人应提供农村家庭的完整户口簿,说明新的土地权益申请者属户口簿内的自然成员。其次,申请人需提交农村家庭户主的处理协议。接下来,变更申请人还需准备农村土地的地籍调查表格等必要文件。最后,当场所在农村集体对新申请者做资格审查,提供支持性意见(经由村集体认可的更改证明)。此外,国土资源部门可能会要求额外的补充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在老年人离世之后,其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将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若该老年人是单独租赁土地使用权,那么该村委会将有权收回并重新分配给其他村民;如果这片土地属于家庭共有的财产,在有效期限之内,其他家庭成员可以依法继承;倘若这片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源,那么它将由村级集体组织或者村委会负责发包给他人使用;最后,如果这片土地已经被划分为多个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它的所有权将归属于各个相关组织,并由这些组织自行决定如何进行发包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