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受伤了老板说走保险该怎么办
工地工伤保险相关事宜:建议在意外事件发生或者被正式确诊患有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三十天之内,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递交工伤认证申请以及准备齐全的申请书、佐证劳动关系处理的相关文件等资料;在此期间内,您还需奔赴法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专业化审核评级工作;
最后,将伤残鉴定结果报告书同时递交给劳动与用人双方,以便于他们能够按照评估结果为您申请相应的赔偿款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二、工地受伤了怎么鉴定伤情
1.
首先,我们应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协助申请,使他们能够尽快为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环节。
2.
然后,社会保险经办结构会正式受理此项申请。在这个过程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展开对当事人所提交证据材料的调查和核实工作。
3.
接下来,工伤认定相关部门将会展开细致入微的调查,了解并确认伤者的真实情况与具体状况。
4.
最后,根据上述所有信息的综合考虑,他们将做出工伤认定或者是不予以认定的决定性文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事故中的工伤保险的详细规定如下:若在意外事件或被确诊患有职业病之后的三十日内,请务必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以及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此外,还需要前往具有法定资质的伤残等级评定机构进行评级。评级结果报告必须递交给劳动和用人双方,以便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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