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需要详细列明男女双方的相关信息,如双方的全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以及能够方便联络的详细联系方式等等;
2.接下来要明确阐释目前所登记在夫妻双方或个人名下的各项财产明细。
其中还包括动产及不动产在双方达成协议后的归属权问题;
同时,对于双方的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储蓄等各类日常收入,也应当详细划分各自拥有的份额,并在此基础上注明无需对另一半进行额外的补偿;
3.再者就是违约责任的约定。由于婚内财产协议是在双方平等且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签署的,因此可以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如果对方未能遵守已经签订的协议条款或者没有尽到应有的配合义务,那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此外,还应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协议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之前未曾预料到的情况,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签订书面形式的补充协议;
5.最后,需要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当因为执行或履行协议而引发任何争议时,双方都有权利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夫妻中的任意一方都有权向某某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结婚二十年能分房产吗
在涉及离婚房产分割事宜上,司法程序通常要求相关双方通过协商来达成共识。
然而,当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以及其权属问题仍然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参照以下几种情况逐次予以处理:
首先,若双方都坚持声称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并愿意提交一定的竞价以获取该权利时,经法院审查认定后应准予其请求。
其次,倘若其中一方坚决主张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法院将寻求专业估值机构对该房屋进行市场价值评估,然后依据评估结果,赋予真正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支付相应款项给另一方作为补偿。
最后,如果双方均未提出关于占有房子的主张,则法院依照当事人的请求,对需要出售的房屋进行公开拍卖,收益归属于双方共有,然后再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合理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签署的财产协议中,必须包括以下必要条款:输入参与各方的详细信息,如全名、性别、身份号码和联系方式;明确列出婚姻关系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资产及其具体分类,以及这些资产的所有权归属情况;对夫妻双方的薪资收入、投资所得、储蓄存款等各类收入进行明确的划分;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以确保协议的执行力;附带补充协议,使其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设定争议解决机制,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采取法律诉讼途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