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当公司未能依照劳动合同所明确规定或符合我国现行法规所制定的标准以及足额支付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时,便需要依法承担起向员工偿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法律责任。因此,如发现所在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作为劳动者的您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个自然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完成工资结算工作,若超过此期限仍未进行结算,则视为构成拖欠工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未支付足够劳动报酬”的定义涉及到用人单位未能依照劳动合同中所设定的期限,亦或是未能按照合同预定的薪资待遇,抑或是基于事实所确定的薪资水平来向劳动者支付既定金额的劳动报酬。简单来说,便是如若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曾约定了某个特定日期为工资发放日,然而该日期过后仍然未能发放工资,则可以归类为“未依法及时支付”。而对于那些在发放工资时出现的低于法定标准情况,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未足额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唯有当以上两种情形同时发生,才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是否应予以赔偿倘若企业未能严格遵守劳工合约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支付全部薪酬,该企业理应对其应当支付的薪资及经济赔偿金等方面的费用负有法定义务。劳动者有权利向雇主提出相应的经济赔偿请求。依照法律规定,雇主应有义务在每一个月度的最后期限之后的第30天内准时支付所有工资,若超过此期限仍未支付,则应被视为存在拖欠薪资之行为。一旦发现任何形式的薪资拖欠现象,劳动者有权凭借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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