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我全责怎么办
若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并被判定为全责,以下处理方法可供参考:
首先,针对对方当事人因此次事故遭受的损失,应当由您本人负有全部赔偿责任。具体而言,赔偿范围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内容,同时还需承担车辆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其次,关于您自身的损失,如若对方为机动车驾驶者,那么其所属保险公司将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您进行无责赔偿;而超出该限额的车辆损失部分,则可由您方的保险公司在车损险项下进行相应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我全责他不来怎么办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责任完全在于一方肇事者却迟迟不肯出面解决问题,对于被侵权人而言,可先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
如若调解无果或达成执行协议后仍拒不履行义务,被侵权人便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请求。而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能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或调解书生效之后责任方未能按约定履行其责任的,被侵权人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倘若事故给受害人家属带来了严重的伤害甚至残疾,那么,受害者家庭则有权利要求责任人支付残疾赔偿金以及后续康复护理治疗所产生的相应费用等额外款项权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倘若不幸卷入交通事故且被判定负有全部责任,那么需要赔偿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医疗费用、误工补贴以及护理费用等等各项损失。此外,您还须负担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至于您自身所遭受的损失,如果对方是拥有机动车辆驾驶证的驾驶者,那么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将会在强制性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限额内进行赔偿;而超过该限额的部分则将由您自己所投保的车辆损失保险来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选择购买汽车保险产品时,务必对相关保障范围进行详细了解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