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送货撞了人需要老板赔吗
当本公司雇员在执行配送任务过程中给他人造成伤害时,作为该名雇员的雇主,应承担起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若雇员在此次事故中存在故意行为或者严重过错,那么雇主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是合法且合理的。在涉及到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受害者有权要求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在内的所有用于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合理费用,同时也有权要求赔偿由于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对于造成残疾的受害者,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及残疾赔偿金;若导致受害者死亡,则需赔偿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当公司的雇员进行货物配送时,如果不幸造成他人损害,那么,作为代表公司执行职务的员工,其行为应视为公司的法人行为,而非个体行动。因此,在此类事件中,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这就是所谓“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然而,尽管员工撞人所承受的责任相对较小,但公司仍然有权在后续事宜中,对这位员工实施追偿程序。
此外,对于驾驶人员为车辆所有者提供出行服务的情况,他们之间实际上形成了雇佣关系,因此在驾驶人员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车辆所有者应当负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车辆所有者有权向驾驶人员寻求偿还其赔付金额以补偿车辆及其他相关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雇佣关系中,当员工履行配送职责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时,雇主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对于该类事件,当事人必须承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民事赔偿责任。若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受害方有权要求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同时还可以主张误工损失的补偿。对于造成残疾的受害者,其有权要求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而对于死亡的受害者,其家属则有权要求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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