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未入住是否需要缴交物业费
尚未居住的房产同样须支付物业费用。自购置房产之日起,无论实际是否在此处居住,均需依法承担相应的物业费。物业服务开支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管理服务人员的薪资及社会保障金,以及根据相关法规政策提取的福利费;物业共有部分、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营、保养维修所需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植物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秩序维护费用等等。因此,在购房之后,无论您是否在此居住,都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物业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业主未入住需要交物业费吗
无论房屋住户是否实际入住,其均需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而当开发商交付给业主后,业主要尽快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然而如果业主长期未入住该住房,可适当降低物业管理费用的缴纳标准。物业管理费用,即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时,业主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是其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若业主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进行催缴,甚至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但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强制措施来进行催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即使在没有实际居住的情况下,仍然需要履行支付物业费用的责任。自购置房产之日起,便须承担此项义务。物业费用涵盖了管理服务人员的薪酬、社会保险以及福利费用,公共区域与设施设备的运营、保养维修费用,清洁、植物养护以及安全秩序维护费用等等。在购买房屋之后,无论您是否在此处居住,均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纳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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