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定不起诉多久结案
在诉讼程序中,若相关案件顺利地进入了审查机关,并且被裁定为不起诉的话,通常情况下两个月之内即可结束案件审理进程.至于这些案件自检察部门送至审判部门这一过程所需耗时多久,根据以往经验以及法律规定,一般而言需大约一个月份左右时间完成交接工作.然而,自案件正式交由法院接手之后,法院通常会在两个月范围内作出最终判决.当然,如有特殊情形发生导致延期审理,那么根据相关规定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进行延期处理,最长可达三个月;如遇特别复杂或重大案件审理需要更长时间,需要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批方可继续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决定不起诉的决定什么时候给当事人
若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则必须发布不起诉决定书,并将该决定书直接送达到相关当事人。而起不起诉决定及决定书送达至当事人的期限,须从公安部门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构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一般情况下,在两个月的期限内,案件审理就可以圆满结束。而对于这一过程中从检察机关到审判机关所需的时间周期问题,根据我们以往丰富的实践经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通常情况下需要大概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来完成相关的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