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赔偿金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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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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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或法规支付劳动者报酬及解雇时的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会强制执行,要求补发欠款(包括劳动报酬、加班费和经济补偿)。如工资低于最低标准,需追加差额。逾期未付者,将面临额外赔偿金,金额为应付金额的50%至100%。
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赔偿金怎么处理

一、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赔偿金怎么处理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或根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抑或是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能按照相关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此种情况将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施以强制措施,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所欠的劳动报酬、加班费以及经济补偿等款项;若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则应支付给劳动者与之之间的差异部分;逾期仍未支付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将会勒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额外支付赔偿金作为惩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赔偿金请求事项有哪些

关于拖欠员工薪资之赔偿事宜的相关法规规定如下:

首先,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或是国家有关规定,准时、全额地支付给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则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勒令整改要求其限期内履行义务,并在该期限过后,对于那些依然无法兑现支付的款项,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标准,额外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全额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那么,员工有权单方面解除与用人单位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也必须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的金额将根据员工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则按照一年来计算;而不足六个月的,则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此外,如果员工的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执行,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这里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合同条款或是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合理的薪资待遇以及解雇时所应给予的经济补偿,那么劳动行政管理机构将会采取严格的措施进行强制执行。这其中包括要求用人单位全额发放拖欠款项(包含但不限于劳动薪酬、加班费用以及经济补偿等)。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低于法定的最低标准,则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差额补充。对于那些逾期仍未支付相关款项的用人单位,他们将面临着额外的罚款处罚,罚款金额将根据应付款项的50%到100%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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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何认定
用人单位若未按时足额支付员工薪酬,即构成违法,包括未及时支付和未足额支付。前者称为“拖欠薪资”,后者为“克扣工资”。劳动部门可限期要求支付,逾期将承担赔偿。劳动者有权申请支付令。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认定基于劳动合同协议。在我国,劳动者需先仲裁后诉讼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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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个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立即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补偿金并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离职前有旷工行为的,不影响其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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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何理解
不当或未能如期、按实支付工资包括刻意拖延和扣减异常,均属违法拖欠和非法克扣。劳动管理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补偿应增加赔偿金。受损失员工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则指未履行劳动合约支付义务,应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后,再进入劳动审判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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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认定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
根据以上法律条款,你只要以单位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是举证倒置的,不是由你来举证单位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而是由单位举证单位已经及时足额发放了工资,如果单位不能举证,那么单位就是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单位想要举证就必须要有工资发放记录,比如银行转账记录、领取工资时你的签名等,而这些证据单位肯定是拿不出的,因为实际并没有发生。所以你无需担心。
你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以下主张:
要求单位补发应发未发的工资(包括整月未发的和发了部分的)。
要求以单位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单位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龄从你正式入职报到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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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何赔偿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何赔偿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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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中的“未及时”有时间期限吗?具体多久为未及时?要是超过一周算是未及时吗是超过一周算是未及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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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个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立即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补偿金并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离职前有旷工行为的,不影响其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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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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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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