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的辩护要点包括什么
职务侵占罪辩护的关键要素包括:从犯罪主体资格是否得以满足的角度出发,展开无罪或者减轻刑罚程度的辩护;从被告人在主观上是否存在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意图进行分析,作为无罪或减轻刑罚程度辩护的依据之一;研讨侵害的标的物是否属于本单位的财产,以此为基础展开无罪或减轻刑罚程度的辩护;围绕被告人是否利用了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进行深入剖析,作为无罪或减轻刑罚程度辩护的重要环节;最后,根据被告人是否实际实施了侵占行为这一核心问题,展开无罪或减轻刑罚程度的辩护。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侵占罪的辩护要点是什么
在职务侵占罪的辩护过程中,辩护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
首先,可以就被告人是否符合犯罪主体条件展开辩护,即证明被告人不属于本罪的适格主体;
其次,可以从被告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的故意为出发点,提出无罪或罪轻辩护理由;
再者,可以审查侵害的是否是本单位的合法财产,以此作为无罪或罪轻辩护的依据;
此外,还可以从被告人是否利用了其职务上的便利这一角度进行辩护,以期达到无罪或罪轻的效果;
最后,如果被告人并未实际实施侵占行为,也可据此提出无罪或罪轻辩护。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就职务侵占罪进行辩护的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在于:首先,应当明确被指控犯罪者是否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如果能够证明这一点,将会对定罪量刑产生积极的影响;其次,需要深入探寻被告人非法占有财产的主观意图,以此作为辩护的有力支撑;再次,对于涉案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进行准确判断,将直接影响到辩护策略的制定和执行;最后,通过对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占行为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从而确定辩护工作的重心所在。同时,还需围绕侵占行为的实施过程展开详细的数据分析,以期为被告人争取无罪或者减轻处罚的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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