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全面掌握被告的财产信息在此之前,原告(即提起诉讼请求的一方)需要全力以赴充分了解和掌握被诉方暨被告的全部财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股票持有份额、银行存款以及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中的余额等。唯有如此,当原告明确知晓其所欲申请保全的被告财产种类时,法院方可接受其诉讼保全申请,并根据原告的具体需求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的相关财产,从而有效防止被告有机会进行财产的转移、隐藏或者变卖行为。
2.筹备财产保全所需的担保原告在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具体而言,申请保全被告多少财产,便需要提供与其价值相当的担保物。担保物可以是现金、银行出具的保函、车辆、房产等多种形式,具体选择应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法院的实际要求来确定。若原告无法提供足够的担保,那么法院将拒绝其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3.正式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3)申请保全财产的详细清单及其所有权证明文件;例如,对于房产,可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打印房地产登记表,同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房地产权号以及缴纳工本费的凭证。(4)担保函;(5)担保财产的详细清单及其所有权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此外,担保财产的所有者身份证件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也需一并提交。
4.等待法院裁定并执行法院在收到原告的申请材料之后,通常会在48小时之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反之,则会予以驳回。一旦法院裁定受理,便会立即采取行动,执行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按照原告的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相应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关于申请保全事宜的具体流程阐述如下:
首先,关于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若相关利害关系人希望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交申请,那么法院在接收到该项申请且判定其具备合理依据之后,申请人需在30天之内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诉讼,否则将自动解除裁定保全。
其次,关于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方式。此种保全方式既可以在起诉的同时提出申请,亦可在起诉之后再行申请。
再次,关于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的要求。与执行程序中的财产线索提供有所区别,人民法院在此阶段不会主动为申请人寻找债务人的财产信息,而必须由申请人自行提供确切的财产线索。
第四,关于担保方面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若申请人未能提供担保,则请求将被驳回。
第五,关于裁定的效力及解除。当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时,人民法院在接收到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此裁定不服者,不可上诉,但可申请复议一次,在此复议期间,并不影响对裁定的执行。
最后,关于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情况。此种裁定的效力直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为止。若在诉讼过程中出现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情形,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予以解除。例如,若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了变化,无需继续保全;或者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又或者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等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如何成功申请财产保全1. 为保证保全申请得到法院批准,并成功冻结、扣押或查封被告有可能被转移的财产,原告必须对被告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2. 在向法庭提出保全申请之际,原告务必准备足额的担保作为保障,担保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法院有关规定加以选择确定。若所提供的担保明显不足,则极有可能导致申请遭到驳回。3. 为完备所有保全事宜,原告需要在提起诉讼前,将包括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详细的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在内的各类材料,连同保证函及其保证财产相关文件一起呈交至法院。4. 法院通常会在收到申请后的48小时之内作出是否予以审理的决定。如获批准,即刻开展保全措施,按照原告的期待冻结被告人的各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