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受贿罪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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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投资型受贿罪是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假投资之名非法收受财物,谋求他人不当利益。根据我国刑法,此行为应受法律制裁。审判时,根据受贿金额、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可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可能没收个人财产。
投资性受贿罪怎么处理

一、投资性受贿罪怎么处理

投资型受贿罪,作为受贿罪的一种典型形态,往往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假借投资之名,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此方式为他人谋求不当利益。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此种行为属于应追究法律责任的范畴。在针对此类犯罪进行司法审判时,法庭将基于受贿金额的大小、情节的严重性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作出相应的量刑判决,可能涉及到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等不同刑罚,同时还可以附加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的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二、投资性受贿罪认定有何规定

投资型受贿罪,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受贿犯罪,主要特征在于国家公职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通过非法手段接受他人以投资形式给予的财物,并以此为条件为行贿人谋求利益。在对这类犯罪进行法律认定时,关键在于判断是否存在权力与金钱之间的交换关系、是否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以及投资行为本身是否具备真实且可衡量的商业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对于受贿罪的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投资型受贿罪,即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以虚假投资为幌子,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犯罪行为。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此类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在案件审理阶段,法院将根据受贿数额、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可能会被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附加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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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罪的构成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同时还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对此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本人现有职务的方便条件,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职务,或者没有利用自己的职务或职务上的便利,不构成本罪。本罪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所谓索取,是指行为人直接、公开向他人索要财物的行为。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犯罪,不以行为人是否为被索取财物者谋取了利益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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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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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工作人员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2、国家工作人员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
3、国家工作人员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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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共同收受他人贿赂罪是否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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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村支书不同于一般的村组织成员,那么它是否能成为罪的主体,则要看具体的情况。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的“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则该村支书应认定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具体工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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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三百八十五条 【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村干部受贿是否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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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由于村支书不同于一般的村组织成员,那么它是否能成为罪的主体,则要看具体的情况。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的“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则该村支书应认定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具体工作如下: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只要村支书从事上述工作时则应认定为罪,否则不应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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