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前提有什么要求
在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手段,主要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抑或是尽管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期,但若采用取保候审方式,则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的案件当事人。除此之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同样可以考虑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前的工资扣除吗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期间,对于相关工作人员,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标准支付他们的生活费用。
然而,对于企业而言,通常是根据员工的正常出勤情况来计算工资福利的。针对国家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所进行的取保候审程序中,若在这期间内停止发放原有薪资,将会按照如下方式来计发生活费用:这些人员原本若是国家公务员的话,那么他们将按照自己原来的基本工资总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以及工龄工资四个部分的总和)的百分之七十五来领取生活费用。同样地,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对人身自由有所限制的时期,因此,用人单位也有权在这段时间内暂停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且无需支付任何工资。当然,如果这位员工在取保候审期间仍然向用人单位履行了劳动义务,那么用人单位则应至少保证他能够享受到最低工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在诉讼过程中,对于可能被判定为管制、拘留、罚金等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以及那些不太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监禁期限较短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独自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处于怀孕晚期或产后喂哺期的妇女,也应酌情给予取保候审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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