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没过期保险不赔吗
强制险乃是一种强制性的责任保险制度,即在被保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向受害方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投保强制险乃系每位车主所必须承担起的责任,而该险种所能提供的赔偿额度主要涵盖三个方面,分别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总计赔偿金额高达人民币12200元。因此,只要强制险的有效期尚未届满,便可确保其有效性得以充分发挥。
《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交强险没过户可以买商业险吗
在二手车交易中,商业保险是具备可转移性的一类保险商品,然而,其余类型的商业保险却通常无法实现过户操作。所谓商业保险,乃以订立保险合同为依托,从事保险业务并以获取利润为主要动机的一种保险方式,通常由专业的保险机构进行运营与管理。过户则是依照正规的手续流程,将原本属于同一所有者的财产或权益转移给新的所有者,成为其新财产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机动车辆之法定全责保险,即是作为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人员生命及财产受害者权益之责任保险而存在。若是被保之车辆对他人造成伤害或者引发损失,依照相关法规规定,保险公司将负有向受害方支付赔偿金这一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这种制度设计使得受害者在突遭车祸后能够得到迅速、便捷的补偿,同时也为维持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公正和平等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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