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假出资罪如何认定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直接客体乃为国家所制定并实施的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呈现出如下特点:首先,其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其次,其未按照法定程序交付货币、实物或未依法转移财产权;最后,其虚假出资的金额巨大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具体而言,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1)该行为必须是违反公司法关于出资规定的行为。公司法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以及履行出资义务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值得关注的是,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除了公司发起人可以选择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这五种出资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进行出资之外,其他股东则不得使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进行出资,而只能通过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成为公司的股东。(2)该行为必须包含虚假出资的内容,即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依法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情况。(3)该行为必须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分本罪与非罪的关键所在。若行为人虚假出资的金额较小、后果并不严重,亦无其他严重情节者,则无法构成本罪。
3.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
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虚假出资罪主体怎么处罚
关于虚假出资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首先,若自然人触犯虚假出资罪,通常判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罚款,其金额为实际虚假出资额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十之间;
其次,若是单位组织构成该罪行,将面临罚金惩罚,并且其直接负责的主要领导者和管理者也需接受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等刑事制裁。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该罪行所侵害的核心领域是:国家关于公司资本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2. 其本质特性在于: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出资过程中未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货币、实物或者财产权利的转移等方式),并且涉及到大量的虚假出资行为,从而引发了严重的社会后果。需要强调的是:违反出资规定,发起人/股东不得以实物作为出资形式;而虚假出资则需达到数额巨大、产生严重后果或者情节恶劣的程度才构成犯罪。3. 犯罪主体的范围被严格限定于: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4. 从主观方面来看,这是一种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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