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后保险公司理赔时效届满怎么处理
若交通事故所涉及到的保险理赔期限已过,那么相应的赔偿责任便将由肇事方自行承担,而保险公司也将不会给予任何形式的理赔。当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将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祸后保险公司赔偿流程是什么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保险理赔的程序通常如下所示:
首先由受保方或损失者向承保机构发出报案通知;
其次,承保机构展开调查并对索赔个案进行回复,详细告知损失方关于具体的理赔程序以及其他相关事件的处理方式;接着,损失方应向承保机构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此后,承保机构会根据事实情况对事故责任及金额进行评估和审核;当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承保机构将按照事先约定的标准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若交通事故所涉及的保险理赔时间已经超出了相关规定范围,那么便需要由肇事方自主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不会进行二次理赔。然而,若由于机动车事故而引发了生命或财产方面的损失以及人身伤害问题,保险公司将会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之内进行相应赔偿。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办理理赔手续,以防止因超过时效而产生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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