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伤人保险理赔时效届满怎么算
通常而言,交通事故理赔的期限一旦过期,便无法进行相应的申请与理赔。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其他类型的商业保险业务,被保险人于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支付保险金额的过程中,案件的法定有效申诉时限通常设定为两年。此项时限的计算起点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晓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在此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曾提出索赔要求,亦未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是未能领取保险金,则将被视为其自动放弃相关权益。
因此,如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尽早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以免因超过有效申诉时限而导致无法获得应有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车祸伤人保险理赔范围有哪些
在撞车事故中造成伤害,保险公司将依据以下规定进行赔偿:
首先是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其次是对于伤残的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同时还需要承担因其康复护理、继续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以及后续治疗费;
最后是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者家属为办理丧葬事宜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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