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其被关押的期间内,享有特定的探视权利这一问题,通常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明文规定的相关条款。特别是对于涉及诸如猥亵罪这样的特定刑事案件,在犯罪嫌疑人尚未进入正式的司法程序之前(即侦查阶段),他们的家属可能无法直接前往看守所进行探望,然而在此阶段,他们的辩护律师却有权随时与其会面。而到了审查起诉及审判的阶段,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进行探视则往往需要事先得到相应的安排。
至于具体的探视时间以及探视次数,则由拘留所或者监狱根据内部的相关规定来予以实施,这些规定通常都会充分考虑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以及维护亲属之间的亲情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猥亵罪多长时间判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未设立“猥亵罪”这一具体罪名,但若实施以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侵犯他人性自主权的行为,则属于“强制猥亵罪”范畴。此类违法犯罪将面临至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若情节更为严重者,刑期将是五年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当此类行为发生于聚集众多人员的公共场合,或者属于其他性质恶劣的情况时,量刑标准将相应提高,成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对象。对于涉及到低龄未成年人的性侵犯问题,刑事责任亦相当严厉。行为人一旦被查实具有猥亵多名甚至多次对儿童进行此类侵害的行为,必将得承担起至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无论嫌疑犯还是被告人均有权在监禁期间享有探望权,这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的。在侦查阶段,虽然家属无法进行探望,但是辩护律师可以与其进行会面交流。而在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则需要按照程序安排适当的探望机会。具体的探望时间与次数将由拘留所或者监狱进行严格规定,以确保被羁押人员的基本人权得到保障,同时也能够维护他们与家人之间的亲情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