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贿罪认定成立标准包括什么
关于受贿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如下几点:首先,行为主体需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次,行为人需通过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特定人士索要或非法收取财物,最后,行为人必须是为了给他人谋求利益而实施上述行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以及第三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将根据受贿所得金额及其情节的轻重程度进行具体判定。若受贿金额达到较大规模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该行为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若受贿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而当受贿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时,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之前,行为人能够如实交代自身罪行、表现出真诚的悔过之意,且积极退还赃款,以防止、降低损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那么他/她就有可能获得从轻、减轻乃至免除处罚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二、受贿罪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1)所谓索贿,即是指行为人在从事公务事项的过程中,主观上积极主动地向他人索要和勒索财物的行为表现;而收受贿赂则是指行为人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偿或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收取他人财物,且为他人谋取某种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其中谋取利益的性质并不限定于不正当利益,亦可能是合法合理的利益。
(2)包括了接受回扣以及手续费等各种形式的非正常报酬行为。
(3)斡旋受贿则是另一种典型的行受贿犯罪模式。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关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涵盖了四个方面:首先是犯罪主体必须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其次是犯罪行为人通过利用职务上所拥有的职权以期获得或者接收别人给予的借款,进而为他人提供利益;第三,所涉及的罪行应为单纯的受贿或贪污;最后,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必须有明确的主观故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将根据其所涉及的受贿金额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性来进行判定,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直至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此外,还有可能需要承担缴纳罚金或没收财产责任。然而,如果犯罪行为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并且积极退还赃款等表现良好的话,那么这将有利于减轻或免于其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