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37天后流程是什么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文规定,所有被拘留达37天的犯罪嫌疑人,公安部门应于其拘留期满前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提请审查批捕的书面申请。若存在特殊情形,可将提交期限适当延长一日或四日。针对流串犯案、屡次犯案以及团伙性作案的犯罪大头目,提请审查批捕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倘若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者,依法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37天判无罪吗
不一定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刑拘,即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刑事侦查中的强有力举措,与案件最终可能面临的法院审判并无必然性关联。换言之,在绝大多数情形下,当犯罪嫌疑人遭遇刑事拘留时,公安机关还需依据程序继续展开全面而深入的侦查工作。倘若侦查机关能在此过程中查证并认定涉案人员并非涉嫌犯罪,便将会及时释放当事人并解除对其实施的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侦查机关在侦查人员被拘留的期限届满之前或者届满之后的三日内,应当向检察机关提出逮捕的请求。在极为特殊的情形之下,可以申请将羁押期限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犯罪分子,则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而检察机关则必须在收到请求后的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机关未予批准逮捕,那么侦查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且在必要的时候,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