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是一种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强制措施,其意义并非等同于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具体规定,取保候审即是为了对符合特定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施行一种旨在确保刑事诉讼过程能够顺利推进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非羁押性质的限制措施。在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时,需要考虑到可能判处的刑罚程度、社会危害性大小、个人健康状况以及羁押期限等多方面因素。被取保候审的人士在等待审判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然而,最终是否会被判定有罪,仍需依据案件审理的实际结果及法院作出的判决来确定。因此,取保候审这一行为本身并不代表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被判定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算一审吗
实际上,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若犯罪嫌疑人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他们仍然存在着被拘留乃至逮捕的可能性。
至于最后是否需要被收监,这完全取决于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如果法院判定被告人犯有罪行并且实际处以有期徒刑等刑罚,那么通常情况下,被告人将会被送往监狱进行服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这是中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属于一种非羁押性质的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在特定条件下,涉嫌犯罪或者正在接受刑事审判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在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我们会综合考虑到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可能面临的刑期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等多方面因素。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被取保候审的人虽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已经被判定有罪。最后的判决结果,仍然要根据案件的审理进展和法院的最终裁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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